一、技术合同实行认定登记制度
经认定登记的合同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视不同的企业单位而定)
二、技术合同登记范围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三、政策法规依据
1、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国科发政字〔2001〕253 号 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3、财税字[1999]273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 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4、国税函[2004]825号 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证营业税审批”
5、青地税[2000]148号 关于从事开发、转让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6、财税[2013]37号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7、青国税2013年第8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四、免税的审批程序
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增值税、所得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再持登记的合同和科技部门审核意见证明,到当地税务机关审报 。
五、需携带材料:
普通技术合同提交材料:
1、技术合同一式三份(必须有一份合同原件);
2、技术经纪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受理回执单。
涉外技术合同提交材料:
1、中外文合同或中外文对照合同一式三份(必须有一份合同原件);
2、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技术经纪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4、技术引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由外经贸委审批)。
重要提示:按照新的工作流程,合同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各企业根据自己的报税日期提前来办理合同登记相关事项,如耽误报税,后果自负。
办理地点: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青牧大厦一楼
网址: www.huahuize.com
E-mail:huahuize18@163.com
电话:0532—81117588 (一号通)
手机:13127030993 联系人: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