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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度制造业开拓市场 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5-13    来源: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返回列表

 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青工信规〔2022〕2号)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2024年度制造业开拓市场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2024年度制造业开拓市场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市性制造业行业协会和制造业企业;
 
2.申报范围为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市场开拓计划的展会项目;
 
3.近3年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对象目录,未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经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未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信息。
 
二、奖补标准
 
对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制造业开拓市场计划的展会项目(附件1),按企业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产品展销、供需对接等开拓市场活动,根据实际费用,单项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三、申报材料
 
1.青岛市制造业开拓市场补贴资金申请表;
 
2.行业协会和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展会项目主办方邀请函 (或展会通知)和签定的展位合同复印件 (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
 
4.展会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参加展会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5.企业参加展会项目实际发生的展位租用或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产品展销、供需对接等活动相关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包括收费通知、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 (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
 
6.展会项目主办方制作的会刊和参展企业名录;
 
7.现场照片4 张(要求6 寸、照片清晰,能体现出整个展位全貌及“青岛名牌神州行”活动标识、参展公司名称或企业标识等)。
 
8.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请各协会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选择“2024年度青岛市制造业开拓市场预算资金项目”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0日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报送至所属行业协会,待协会初审通过后,导出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属协会。
 
(二)行业协会审核。各协会按照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在线初审和查重审核。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山东)”“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查询企业是否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以及是否有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对查询有以上情形的,审核予以不通过,并告知企业原因,留存有关查询记录。对申报材料不全的退回企业补充完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提报进入下一个审核流程,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及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产品展销、供需对接等活动申请报告、查询结果和初审意见书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以行业协会名义统一汇总装订,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市级机关办公楼一期445房间,联系人:周敏,电话:85911068)。各行业协会须于5月27日前完成审核。
 
(三)完整性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行业协会报送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并进行完整性初审,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
 
(四)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就申报行业协会和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补贴企业和补贴额度。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行业协会要认真学习申报指南,做好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重点核实项目原始文件,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并妥善保存资料备查。
 
(二)各行业协会要组织企业提供详实的申报材料,按计划节点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各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将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对同一合同、发票重复使用的,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对象目录的,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经查询有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企业申报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85911068
 
 
附件1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开拓市场计划展会项目(2023年度).doc
 
附件2  青岛市制造业开拓市场预算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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