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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要素保障提速动能转换——《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解读(三)

发布日期:2018-10-29    来源:大众日报    返回列表

        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全面起势,机遇难得,时间宝贵。新项目尽快建成,新动能尽快见效,都有赖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一系列支撑要素的合理流动、有效集聚。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下称“45条”)把握土地、人才、资金三大核心要素,选择矛盾最突出、呼声最强烈的环节加强制度创新,力促形成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度”。
 
       优质项目不因土地“卡壳”
 
       重大项目落地,优质企业扩产……土地供应不“卡壳”,各地破旧立新的过程才能平稳。当前,有一些地区负责招商引资的部门反映,手头有项目,但“落地”不易。“45条”一方面统筹挖潜,拓宽用地空间;一方面进一步向优质项目倾斜,提高资源投放精准度。
 
       据了解,我省从去年4月起已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提出对2009年以来经省政府依法批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因相关规划调整、生态红线控制、地质条件等原因,满2年未完成供地、现状地类未发生变化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核实,在妥善处理征地补偿有关事宜、报省政府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利用,以便更好服务各地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
 
       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是重点。来自省发展改革委的数据显示,今年省重点项目中,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占到了总数的62%,示范带动作用良好。而从今年10月1日起,盘活的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低效用地,将优先用于实际投资超过1.5亿美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用地。
 
       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可使用划拨土地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往就只有按划拨供应土地这一种方式。“45条”不仅为企业赋予更多选择权,也更好地体现了土地作为资产服务企业发展的价值。如,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将可用于抵押融资,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审批权从省级以上政府放权至市、县级政府。
 
       不少企业地处离市中心较远的开发区,解决好安居问题,对留住人才至关重要。根据“45条”,今年10月1日起,重点中小企业在自有产权的待建土地上可按一定比例配建产业配套公寓(单位租赁住房);对于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建设研发中心、人才和职工公寓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提高到15%。
 
       引才用才更加开放灵活
 
       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才,希望在人才。做好招才引智文章,是山东构筑战略优势的首要选择和最优路径。
 
       研发机构引进一位高层次人才,就有可能带起一个学科,甚至助力一个行业的发展。“45条”明确,对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并确需使用编制的,各级可按需统一调剂周转使用。省内有些地方也已开始了这样的探索。据介绍,最近莱芜在全市设立高层次人才临时周转编制专户,设编制(人员控制总量)100名,其中市级60名,莱城区、钢城区各20名,从市区机动编制中调剂,由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分别管理使用,专项用于满编、超编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自然减员形成空编后,使用专户编制的高层次人才再改为占用本单位事业编制。
 
       为适应人才全球化流动需求,“45条”提出,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对企业急需的外国人才提供更便利的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自去年4月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后,申请材料比过去减一半,审批时间也大大缩短。”省外专局外国专家管理处副处长程黎透露,自全面实施该制度以来,我省已累计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2.2万人次,办证数量居全国前列。不仅如此,通过网上受理、限时办结、全程监察等方式,已做到外国人入境前相关文件电子化,不再寄送纸质文件;给予长期来山东工作外国人“一人一码”,终身不变。这次出台的政策,比如为急需的外国高端人才、专业人才办理工作许可延期,他认为能更便利企业引进更多的外国人才。
 
       其实,“45条”在激发人才活力方面打出的是一套扎实的“组合拳”,政策中还有放宽相关人员出国限制,简化办理程序的内容。还有些举措,则被企业评价“务实温情,真正有用”,如改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根据之前的国企公车改革要求,只有省属企业正职负责人才能够配备公务用车,而“45条”为通过市场化引进的职业经理人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专门开了“口子”,让这一群体能够按照契约、协议内容享受相关待遇。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曾繁领表示,政策让这类人才既能享受物质激励,还能获得待遇激励,增加人才“获得感”。
 
       金融成本“减法”换发展“加法”
 
       贷款抵质押难、金政企信息不对称、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等问题制约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效果和能力。为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45条”提出若干要求。
 
       传统贷款模式中,企业续贷得“先还旧、再借新”,一些有续借需求的小微企业,常需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45条”要求完善续贷转贷政策,进一步提升续贷业务办理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企业融资到期需续贷且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的,按无还本续贷政策办理,无还本续贷情形不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银行业监管部门正积极推进续贷工作常态化,推动辖区银行机构紧贴续贷需求特点,在还款、担保、融资方式和服务对象等方面开展创新。同时,还建立起无还本续贷监测与激励机制。据统计,目前全省(不含青岛)一年期以上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已有70余个。
 
       市场化债转股也是帮助企业减轻债务负担的有效手段,并能推进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45条”提出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截至9月末,我省(不含青岛)银行机构已签约债转股项目1562亿元,落地332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352亿元、90亿元;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四家银行与山东能源集团、山东招金集团、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高速集团、山东钢铁集团、兖矿集团、水发集团等七家企业签订了1560亿元债转股项目,落地330亿元。
 
       作为经济大省,山东债券融资红利仍存在较大释放空间。“45条”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债券市场深化发展,引导企业改变融资习惯、融资意识,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关键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切实调动各市场参与方的创新动力和参与主动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霍成义认为。据介绍,作为一项落实举措,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金融办和山东证监局印发《山东省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办法》,按“全覆盖、重点支持、比例适当、鼓励创新”的原则,建立差别化融资奖励模式,重点扶持发债相对困难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型国企。对承销机构和担保增信机构实施全覆盖奖励,并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运用机构设置较高的奖励标准。产品创新方面,专门对支持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绿色、双创等重点领域的债券创新产品给予专项奖补。目前,政策受到各相关方强烈欢迎,激励引导效果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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