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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5-18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返回列表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落实要求。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过程

2023年11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实施经济强县领跑、特色强县示范、百县图强、薄弱县跨越和特殊类型县振兴等5项计划,要求分类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省委常委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省政府工作报告均将推进5项计划、开展试点工作列入2024年工作要点。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认真学习省委党校、山东大学等有关专家学者研究成果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赴部分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起草形成《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省有关部门、部分县域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深入分析136个县域主要经济指标,研究提出了试点建议名单,履行了部门会签、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程序,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工作方案》。

二、试点主要任务

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开展引领发展、特色发展和跨越发展三类试点,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县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模式,分类施策促进强县进位、弱县赶超。《工作方案》围绕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推进稳投资促消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8个方面提出了试点任务。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县域实际编制试点方案,可以围绕方案明确的内容多领域、多方位开展试点,也可以针对性选择部分重点领域积极探索。

三、试点选取主要原则

引领发展试点主要对应落实经济强县领跑计划,选取方向聚焦综合实力强劲、创新动能集聚、在全省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县域。特色发展试点主要对应落实特色强县示范、百县图强2项计划,选取方向聚焦发展潜力较大、质量较优、特色鲜明的县域,主要从近年来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先进县、进步县,以及工业、现代农业等系列十强县中选取。跨越发展试点主要对应落实薄弱县跨越和特殊类型县振兴2项计划,选取方向聚焦经济实力较为薄弱且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省财政困难县,同时兼顾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独立工矿区、采煤塌陷区等特殊类型地区。

四、试点推进步骤和主要保障措施

试点按编制方案、推进落实和总结评估3个阶段推进,每个阶段均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试点工作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按照省级统筹、市负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聚焦推动解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制约,实行“点单式”服务、“清单式”推进,试点县提出政策诉求,省级形成支持清单。适时组织省直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专家、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开展高质量发展县域行活动,实行“面对面”沟通、“点对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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