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申请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按照巴黎公约规定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下文称之为传统的专利体系。第二种途径是按照PCT条约进行国际专利申请,下文称之为PCT体系。
下面,通过传统的专利体系与PCT体系的比较,结合中国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具体方式,来简要说明这两种国际专利申请。
传统的专利体系:在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后12个月内,按照巴黎公约规定,以该国家专利申请为基础要求优先权,向其他不同国家提出国际专利申请。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本国专利法,就会产生如下问题:
* 多种形式要求
* 多种语言
* 多次的检索
* 多次的公开
* 申请的多次审查
* 12个月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
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按照PCT提出的申请称为PCT国际申请。在PCT体系中,在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后12个月内按照PCT规定向国际局受理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在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30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
优点在于:
* 一种形式要求(可以用中文提出)
* 国际检索
* 国际公布
* 国际初审
* 国际申请可按需要进入国家阶段
* 可在30个月缴纳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而且只有在申请人希望继续时才缴纳
PCT体系的简介
PCT和工业产权领域的其他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一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PCT体系是专利申请体系,而不是专利授权体系,因此也不存在PCT专利。外观和商标不能通过PCT途径获得保护。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 国际阶段,由下列部分构成:
国际申请的提交
国际检索
国际公布
国际初步审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
* 国家阶段
授予专利的决定完全由进入其国家阶段的国家局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