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7-9-15 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
2007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听取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初步调研情况的汇报。随后,曹建明就人民法院审判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商标审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从调查的情况看,人民法院开始对驰名商标进行司法认定工作以来,总体效果不错。加大了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为维护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贡献。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曹建明副院长对下一步工作明确提出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理清思路,明确在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上的指导思想和司法政策,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第二,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好在最高法院驰名商标进行备案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第三,要进一步加快加强起草和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统一司法认定标准。第四,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审判监督和审判指导的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各地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在抓紧落实曹建明副院长的指示。